生活好 发表于 2013-7-8 15:55:32

常回家看看实在不能,遛个电话以表温情

才出来的法案,不常回家真的立法了!真想吐槽这立法的人难道是看小时代长大的么!不能回家的孩子被妈老汉儿念叨就好了,国家还要插一脚这是闹哪样!我虽然工作在成都南三环以外,老家就在龙泉啊,貌似没啥回家难度,呵呵,这种想法真的很傻很天真。像我们这种跑业务的,没有周末没有昼夜,除了指标比较亲近,连妈老汉儿都摸不到边边。每天忙得半死,好不容易有时间都赶紧补瞌睡。过年出来,半年都木有回屋了……这回瓜起了,不回家就犯罪。但是在回不到屋,那就每天一通二十分钟的电话给个缓刑吧,我也莫得办法了。立法的有才之银啊,我真佩服你的智商,好端端的良民这下都成犯罪人员了,好累,感觉再也不会爱了。一会儿还是给屋头打个电话嘘寒问暖一下吧,反正家头装的电信169,送咯两部手机,互拨免费,不打白不打。最后,无论犯不犯罪的,大家也要常回家看看,多多和屋头人联系哦。

茶缘 发表于 2013-7-10 16:33:55

楼主,即使电话是免费打,

也不能只打电话,还是要抽空回家看看的

春草的美 发表于 2013-7-10 16:39:50

住那么近都说回家难,那我这住的远的,又该怎么办呢

家境好的很 发表于 2013-7-10 08:59:41

现在由来新的立法 不看忘父母也要受法律的自裁了

想要回家 发表于 2013-7-8 20:22:56

呵呵,送咯两部手机,互拨免费,不打白不打。

爱死那位 发表于 2013-7-9 09:25:27

169给力呀可以留个个电话以表温情

嗳…《纳特》 发表于 2013-7-10 15:09:22

嗯,这个方法不错,聊个电话也好嘛

愛妳到老 发表于 2013-7-10 15:19:26

是该常回家看看,可是又很无奈,哪有那么多的时间

白天不懂夜的黑 发表于 2013-7-10 15:28:35

还好我就是跟父母住在一起的,很庆幸

宝贝来了 发表于 2013-7-10 15:38:48

常打电话唠唠那是可以完全实现地

必由之路§ 发表于 2013-7-10 15:50:34

有这好事?那你就天天给自己的父母打打哈

不爱穿内裤 发表于 2013-7-10 16:02:27

再忙也要打个电话回家,也要抽空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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