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世得风情同城's Archiver
›
摆龙门阵(闲聊讨论)
› 公共场所不放安全套最高可罚5000元
一直在路上
发表于 2013-7-18 18:54:00
公共场所不放安全套最高可罚5000元
【公共场所不放安全套最高可罚5000元】今天,成都市卫生、公安、旅游、文化、计生等部门联合启动公共场所安全套专项督查,要求歌舞厅、宾馆、洗浴中心、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必须放置安全套,以遏制艾滋病传播,成都将以半年时间进行专项督查,未按规定放置安全套的,最高可罚款5000元。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公共场所不放安全套最高可罚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