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懂不懂嘛? 发表于 2013-1-24 15:22:12

再次相见,这个城市已陌生了。

离开成都已经有三年的时间了,“乡味扑鼻”啊,刚下飞机的海潮忍不住冲上来抱住了老同学,在成都上了四年大学,留学出去的几年,最想念的地方不是自己的家乡,反而是这个热火朝天的城市,大概是四年大学生活太让人难忘了,当然还有最让人难忘的那一段刻骨铭心,所以决定回国的时候,海潮第一个简历就是发到了这边,好巧不巧是大学同学开的公司,海潮通电话的时候跟同学说:“得,以后就吃定你了”,同学爽快的回应,兄弟你在这儿吃我一辈子我都觉得高兴。在此回到这里的时候,肯定是有变化的,学校的样子,马路的样子,高楼大厦有时候让自己会转晕方向,当然有好多东西是经年不变的,海潮很快就融入了这座城市,也就一周的时间,这要多亏老同学的提醒,现在全球都是网络化,有什么事情问网络比问人好使,最后还给了他114慧生活的网址,说这里面包揽了你的吃喝拉撒,啥都有,所以生活的事情就不用别人来关心了,上网一搜果然是这样,吃的,用的,生活服务应有尽有,在什么地方,怎么消费统统都告诉你,对于他这个单细胞的生活动物来说真是方便至极。海潮是在一个月以后再大街上碰见文雪的,那时候他正拿着114慧生活的打折券在马路上找一家火锅店,就这样仰着脸走过去,刚好跟一个女的撞了个满怀,当时海潮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果然是传说中的艳遇城市,撞上来的女人居然是自己喜欢的类型,文弱、简单、干净,但是起身的那一刹那海潮知道这座城市不仅是艳遇城市,更是一座对自己而言叫做回忆的城市,女人似乎根本没心思看清楚来人,说了一句对不起,就往前冲,还是那样冒冒失失的老样子,海潮拉住她的衣袖,看了看右手然后说:“小姐,你有东西掉了。”女生回头瞥了一眼,然后就当机愣在原地,海潮笑笑将手里的一串钥匙塞过去:“好久不见。”两个人不知道是怎么开始第一句话的,好像三年时间在两人中间什么都没有留下就像是隔了一秒钟,在大街上站了二十分钟,中午的点,文雪说:“走吧,我请你吃饭,我知道你喜欢吃火锅。”海潮扬扬手中的打折券:“正有此意。”……

蜗牛1984 发表于 2013-1-24 16:55:29

本来看着写的多好的 不过发现好像有软广告的嫌疑啊 哎 掉分啊

布丁果冻 发表于 2013-1-24 17:00:00

看帖看完了至少要顶一下,还可以加入到淘帖哦!

嘻哈娃娃 发表于 2013-1-24 17:13:44

成都 一个来了就走不脱的城市 呵呵

万峰冰点 发表于 2013-1-26 15:49:00

楼主还是海归呀,高材生哟。

龙宝宝加 发表于 2013-1-26 15:49:44

我以前有个同学也叫海潮,会是同一个人吗?

墙里墙外 发表于 2013-1-26 15:51:37

时隔多年就变得陌生了,再过几年肯定就不认识了。

毕业班的小帅哥 发表于 2013-1-26 15:54:19

听到说吃火锅,我的口水就要流啦……

夏日的阳光 发表于 2013-1-26 15:57:44

艳遇也能这样凑巧啊。

海上之花 发表于 2013-1-26 15:59:59

四川就喜欢麻辣烫!!辣得够味。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再次相见,这个城市已陌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