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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女子发微博称火灾死4人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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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4 09: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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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8日上午,宁波慈溪掌起镇工业园区一企业发生火灾。来自当地消防部门的消息,大火于当天下午被完全扑灭,并无人员伤亡。

  9月20日上午10点43分,慈溪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慈溪公安”发布了一条微博:9月19日,慈溪警方查获散布谣言的女子韩某,称掌起火灾死了人,伤者无数,慈溪警方已对其作出了治安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慈溪公安”的说法,火灾发生后,浙江省嵊泗人韩某在QQ空间和个人腾讯微博上发布了内容为“还以为是乌云要下雨,原来是掌起冰箱厂着火了,好惨呀,据说死了四人,伤者无数!老板和老板娘都被抓了!”的谣言。

  慈溪警方认为,上述谣言发布后,被迅速扩散,引起公众关注,扰乱了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警方对其作出了相关处罚。 不过,对于这条谣言被转发的次数,慈溪警方并未透露。

  截至昨天傍晚,警方因“传谣”对当事人罚款的这条微博,倒是成了热帖,转发已经上千次。

  网友“@令人无语”跟帖评论:不错,效率很高,希望在其他案件上继续保持这种效率;网友“@童-建-华”称:谣言止于公民自律,做一个负责任的发言者。否则,不仅危害他人和社会,也必然自食恶果。面对一些未经证实的信息,要多一些理性和审慎,少一点轻信和冲动。

  不过,也有不少网友表示质疑,认为发这样的一条微博就处罚,是不是有点过了。

  网友“@桥南半叟2010”就@说:首先,警方应该在那条微博后回帖警告并同时发布真相,估计当事人会自行删掉微博。若其能自删,警方可继续发微博给予肯定,如若其继续扩散,则警方可采取进一步行动。这样既能维护秩序又能为自己赢得好口碑!动不动就抓人罚款,浪费警力和社会资源。有时放下身段更能赢回面子!

  记者 段琼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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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4 09: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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