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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消法:个人信息受保护权益正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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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6 16:4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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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在昨天正式通过,并将在明年3月15日正式实施,作为新消法的亮点之一,中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受保护权益正式被确认,同时12315也将首次单独划分出对应的投诉统计类别。

总管今年以来的新闻不难发现,目前我国个人信息泄露严重,信息安全无法得到根本上的保护。住酒店的个人信息泄露、生孩子接推销奶粉电话骚扰……这些事件严重影响消费者正常生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消法对此作出规定:

-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 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强调称,新消法将个人信息受到保护作为消费者的一种权益确认下来,是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下一步,工商部门要把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作为“12315”中心单独申诉举报类别进行统计。

另一方面,除了信息安全,新消法也将网购纳入到了重点关注对象当中,明确了消费者在通过网络购物后7日内可以进行无理由退货(俗称:后悔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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