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826|回复: 51

分享:如果你的孩子是过敏体质,要注意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3-6 11: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加入

×
  临床上认为过敏性疾病是一种受多基因遗传和环境因素影响的免疫性疾病,如家族中的多位成员患有过敏性疾病,那么其后代成为过敏性疾病病人的可能性就比正常人群大得多,当父母都为过敏体质时,其子女可以有70%获得过敏体质;单纯父母中的一方是过敏体质,其子女有30%的遗传机会。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六六就是这30%几率中的一个,“自豪”的遗传了她爸爸了的过敏体质,尤其是对食物过敏比较严重 。所以,作为一名儿科医生,我以女儿六六为例向妈妈们分享一下过敏宝宝的育儿经验。
  首先:最好用母乳喂养。母乳中含有多种对过敏有制约作用的免疫球蛋白及多种抗体,对防止宝宝过敏很有益处。而且母乳喂养的婴儿饮食单纯,6个月前可以做到基本不吃辅食,这对防止食物过敏很有好处。如果无法母乳喂养,可以给宝宝喂食乳蛋白部分水解奶粉,100%的部分水解蛋白,能够有效的降低牛奶蛋白的致敏性。由于我的母乳质量一般,所以我从一开始给六六添加的奶粉就是圣元生产的圣元乳蛋白部分水解奶粉,而不是绝大多数宝宝喝的普通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不说,由于预防在前,所以前六个月,六六几乎没有过敏症状发生,只出过一次湿疹,还有由于婆婆给包多了,捂出来的。这证明过敏体质的宝宝喝乳蛋白部分水解奶粉在保证营养的同时能有效的避免过敏。
  其次:除了奶粉上的注意外,还要避免牛奶或蛋白类的食材,如乳酪、蛋糕,而蛋黄制品则建议在7个月大后另行添加。要避免花生、巧克力等食材。
  再次:最好在宝宝1岁前,避免以易引发过敏的食材来制作辅食,不宜给孩子喂食鱼、虾、螃蟹、海味、蘑菇、葱、蒜等容易引起过敏的食物。有条件的,建议带宝宝去医院做一个过敏源检测,找到过敏源,才能有的放矢,防患于未然。
  当然,这些容易过敏的食材也并不是说宝宝永远不能吃。一般情况下,在宝宝1岁半以后,宝宝的消化道及免疫系统健全后,上述食物可以一次给宝宝吃一种,然后观察宝宝的反应,确定孩子没有任何不适后,才能安心添加。添加的原则和辅食添加的原则类似,一次一种,一个星期一种。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发表于 2014-3-6 11: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0回复的主题马上点开,粘贴复制要一气呵成,这就像开车,要油离配合。最后要有坚强的抗压能力。大成都社区论坛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发表于 2014-3-8 19: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鄙视楼下的顶帖没我快,哈哈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发表于 2014-3-9 17: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稍等啦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发表于 2014-3-9 19:51:48 | 显示全部楼层
very good~大成都社区越来越火了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发表于 2014-3-10 10: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猪V5啊~大成都社区越来越火了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发表于 2014-3-10 11: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哈.....大成都论坛...........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发表于 2014-3-10 16: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位,,坐下看看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发表于 2014-3-10 16: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排支持下了哦~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发表于 2014-3-10 18: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鄙视楼下的顶帖没我快,哈哈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关注公众号
广告报价|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免责声明|风情同城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admin@discuz.vip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蜀ICP备19006310号

在本版发帖
关注公众号
QQ客服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