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850|回复: 2

信用卡透支一定要还啊~不还构成诈骗罪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31 19: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加入

×
两个月申领3张信用卡,一年透支消费4.3万余元。可刷卡潇洒,还款却难,这个债务累累的信用卡用户最终站上了徐汇区法院的被告席。鉴于被告人李某主动投案,且退赔了赃款,法院一审对其作出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的判决。法院还向李某发出“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间申领、使用信用卡。

  现年33岁的李某无固定职业。2008年5月,李某向某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至次年5月共透支消费37080元。后经银行多次催讨,李某始终没有还清欠款。在此期间,李某又分别向另两家银行申领信用卡,透支消费6000余元。眼看催款的账单越垒越厚,李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于去年4月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供述中,李某称由于自己无稳定收入,所以才一时糊涂选择了以这样的方式“贴补家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此类案件的被告人中无固定职业、缺乏稳定经济收入者居多。这些被告人利用信用卡的透支功能给发卡银行造成经济损失。法院在对李某判处缓刑的同时宣读“禁止令”,也是对有类似行为的信用卡使用者敲响警钟。(通讯员 吴艳燕 记者 袁玮)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楼主| 发表于 2012-3-31 19:28:31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发财很容易 五大旺财风水不能不看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发表于 2012-9-13 05: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关注公众号
广告报价|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免责声明|风情同城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admin@discuz.vip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蜀ICP备19006310号

在本版发帖
关注公众号
QQ客服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