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58|回复: 1

农行储户2万元存款变保单 退保违约金逾6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22 10: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加入

×
存款“变”保险 想退有点难
在银行存了2万元的存款,到期取钱时,却被告知自己当初办理的是保险业务,再细看,手中的存单确是一张保单。想取钱还得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交纳6000余元违约金,6月8日,遭遇这一事件的洛阳市民张女士向东方今报记者进行了反映。

【质疑】2万元存单“变”保险单
去年5月,张女士携带2万元钱,到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市分行金都支行办理存款业务。“当时,银行窗口一名叫王晓的工作人员热情地给我推介了一款理财产品,说利率比银行普通存款的利率高。”听到利率较高,张女士就动了心,在一番介绍之后,王晓便拿出一张业务单让张女士签字。由于经常在这里办理业务,和对方也比较熟,她没有细看单子上的内容,就签了名字。
今年5月底的一天,张女士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称其办理的保险已经到期,需要续交2万元钱,仔细询问后,她这才发现,去年自己拿回家的不是银行的存单,而是保险公司的保险单。
2万元钱居然买成了保险,一头雾水的张女士非常不解,便拿着手中的业务单前往银行找到当初为自己办理该业务的王晓询问,“她说当初办理这项业务时,已明确告知了我这个理财产品是一项保险业务,而非银行的存款业务。”对此,张女士予以了否认,称当时银行并未就此说清楚。
“这项保险业务需要连续交6年,中途不能取回,想取回必须赔偿保险公司6000余元的违约金。”张女士说,眼下如果自己非要取款的话,还得赔偿保险公司违约金。
【回应】办理业务时已介绍清楚
6月8日上午11时许,东方今报记者和张女士来到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市分行金都支行,业务办理大厅内,各窗口正在为市民办理业务,但放有大堂经理桌签的位子却是空着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主要领导都不在,普通的员工不能接受采访。
就在此时,张女士指着一名走进业务办理大厅的中年女子说,这就是当初为她办理业务的王晓。了解了记者的来意后,王晓称当初办理业务时,她针对张女士的实际情况,向其介绍、推荐了这项保险业务。
“我当时告知了张女士,她办理的业务不是存款业务而是保险业务,我只是按照正常的程序为她办理了业务。”简短几句后,王晓称“该换班了”,随即拒绝了采访。
当天中午12时许,一位自称是该支行相关负责人的郭主任告诉记者,她正在调查了解张女士遇到的这件事。同时,这位郭主任称,银行工作人员可以主动向客户介绍和推荐办理该项保险业务,并可以在保险工作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独立为顾客办理该项保险业务,“针对张女士的这件事,我们会协调解决”。
【说法】情况特殊,保险公司会协调解决
在该支行,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张女士所办理的中国人民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单,上面印有“银行/邮政代理专用”字样。
据中国人民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支公司渠道经理王丽萍介绍,张女士办理的保险业务为该公司的“人保寿险盛世富贵年金保险”,是保险公司专门针对银行设置的一种保险业务,而且只能在银行内代理销售,平时不允许销售人员以个人名义向客户销售。
“这项业务是保本理财业务,本金到期不会受到损失,分红要比正常存款利息高,还可以给客户提供一个意外保障,但存期较长。”王丽萍说,这种情况下,如果张女士现在提取本金的话,不但分红拿不到而且没有利息,同时还要支付保险公司6000多元的违约赔偿金。
此外,王丽萍表示,由于张女士的情况比较特殊,保险公司会和银行从中协调解决。
【律师】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可依法要求撤销
据了解,2010年,中国银监会曾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在进行保险销售时不得误导销售。
“如果本案张女士所述事实是真实的,那么银行业务员存在诱导和欺诈行为,违反《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李瑞丽律师认为,张女士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该合同应属可撤销的合同,可依法要求撤销。
李瑞丽律师表示,合同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当事人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另外,张女士也可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由银行业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在此,提醒广大储户在与银行签订储蓄合同时,一定要审核合同的内容,看清楚是‘存单’,还是‘保险单’。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楼主| 发表于 2012-6-22 10: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养老准备多少钱才够 专家:年轻人应未雨绸缪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关注公众号
广告报价|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免责声明|风情同城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admin@discuz.vip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蜀ICP备19006310号

在本版发帖
关注公众号
QQ客服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