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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迫害职工已超过“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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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00: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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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迫害职工已超过“文革”

  本人在这世上已过58载,自认为经历的事情已有很多,一身中也从未因利益问题与任何人发生过争执。但去年发生在本人家属(组长)身上的一件事,使整个家庭倍受打击,接近崩溃,让人想起来都“不寒而栗”。难道这就是国家提倡了多年的“和谐社会”吗?
  2011年1月7日在四川省玻璃纤维厂加工车间,新来车间不到半月的一名年轻女工因一言不和对其组长大打出手,双手猛抓其面部(造成组长面部被多处抓伤),组长在无力反抗情况下,将对方抓向自已面部的左手食指咬伤(经鉴定无功能障碍)。事后组长招至车间及厂方一系列迫害
  事发第二天首先由厂保卫科长协同当地干警将组长拘押至当地公安局,其后由我单位领导陪同本人将其取出,由本人出具书面保证书(取保候审)。组长取出后继续上班,对方则由车间主任陪同到成都八一骨科医院住院治疗。时至2月18日,公安局通知组长到法医室,早已在此等候的有当事人、当事人表哥、车间主任、车间管理员。法医熊世军当即指出,组长咬人属故意伤害(将入刑),如赔偿到位可免刑,于是对方叫价7万元,最后按4万元成交。由于本家庭一时无法筹集到那么多钱(因女儿正念中学,每月需还房贷)。时至3月车间管理层(主任:叶书祥、马金平、管理员杜军、会计张雪)联名签字,取消组长工作资格,停发所有春节前后个人收入(大年三十都未发一分钱),至此组长回家后大病一场,一度卧床不起(经诊断为眩晕)。时至5月公安局突然通知本人说,对方手指伤已由司法鉴定为“轻伤”,已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如若再不妥善解决,至6月1日起将挂网追逃。在本人的一再请求下,警方同意顺延数日,截止6月9日本家庭供出资4.96万(包括已付医药费、护工费)。到8月下旬组长才收到厂人力资源部一份正式文件:对组长开除留用一年,工资按60%执行,至此,组长才恢复工作。时至今年,在本人一再追问下,警方才于2012年4月19日出具了一份“解除取保候审”书面文件。
  本家庭在遭此重大变故后,本人是百思不得其解,这到底是为什么?所以本人认为企业迫害职工已超过了文化大革命,这都是本人亲身经历所作的比较:“文革”期间,本人父亲因国民党军医,右派而被“工宣队”经常抄家,批斗,甚至关牛棚,即便如此,工作照样保留,工资照发,可见人性尚存。至于以上事件本人认为已无人性可言,简直可以用残忍二字来形容更为适当。对于辛辛苦苦工作了二十多年的一名女工,因一件普通事件招至企业管理层及当地警方有组织的迫害。那么本人及家庭是否可以维权?怎样来维权?(当地律师都说不好办),本人也反复找过厂领导,一部份领导感觉很难办,另一部领导认为处理已经很合理了(特别是厂长杨万嘉、副厂长蒋青勇),如果还有什么要求,那就是本人太过份了。直到现在本人才真正理解温总理那句略带伤感的话,他说“在中国、独立的人格得不到遵重”。
  那么本人还能要求“维权”码?到什么地方去维权?难道是外星球?如能有有识之士给予指点及帮助,那将会是本家庭幸甚!百姓幸甚!国家幸甚!

  罗江县医院职工 杨绍清
  联系电话:1801613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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