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159|回复: 4

专家:刑法应对未成年人有特别保护 扩大虐待罪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26 23: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加入

×
 中新网12月26日电 浙江温岭幼儿园虐童事件发生以后,针对《刑法》要不要设立专门的“虐待儿童罪”,法律界展开了争论。12月26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专家阮齐林教授对此表示,《刑法》应该对未成年人给予特别的保护,在目前的情况下可通过扩大《刑法》中“虐待罪”的适用范围,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未成年人尤其是幼童,属于社会弱势群体,自我保护能力比较弱,比成年人更容易受到侵害。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就显得尤其重要。阮齐林教授指出,在《刑法》当中,也应有一些条款对未成年人做出特别规定,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对于需不需要设立专门的“虐待儿童罪”,阮齐林教授认为,将《刑法》第260条规定的“虐待罪”适用对象扩大一些,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阮齐林教授说,将适用对象扩大为“虐待家庭成员以及其他未成年人”即可实现将虐待儿童、情节恶劣的的犯罪行为涵盖在内。阮齐林说,这一方面可以通过修改法律,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司法解释来实现。
  但是阮齐林教授同时强调,无论是虐待罪还是虐待儿童罪,并不是所有虐待儿童的案件都可以适用,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情节恶劣”。
  “即便这个法律已经修改了,有了虐童罪,或者虐待罪里面包含对其他儿童的虐待了,又发生了温岭这样的案件,比如说颜艳红这个案件,也不一定能用这个条款定罪,必须还要有个条件,就是情节恶劣。如果情节达不到《刑法》规定的程度,最后还是治安处罚。”阮齐林说。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6 23: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便这个法律已经修改了,有了虐童罪,或者虐待罪里面包含对其他儿童的虐待了,又发生了温岭这样的案件,比如说颜艳红这个案件,也不一定能用这个条款定罪,必须还要有个条件,就是情节恶劣。如果情节达不到《刑法》规定的程度,最后还是治安处罚。”阮齐林说。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发表于 2012-12-26 23: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专业的不懂 支持就是了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发表于 2012-12-27 10: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确是个问题哈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发表于 2012-12-27 10: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专业的 懂不起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关注公众号
广告报价|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免责声明|风情同城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admin@discuz.vip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蜀ICP备19006310号

在本版发帖
关注公众号
QQ客服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