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26|回复: 0

变更子女抚养权后,离婚时的财产能要求重新分割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2-22 23: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加入

×
协议离婚时,儿子给了男方,房子和家里共同财产都给男方了。协议书上写明女方自愿放弃房屋,用于孩子至成年的抚养费。离婚二年半里,男方不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女方带孩子生活一年半,男方从未给女方支付过抚养费,为了孩子的成长考虑,女方想更改抚养权,请问,对于离婚时的房屋可以要求重新分配吗?女方抚养孩子的这一年半时间,可以向男方追讨抚养费吗?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关注公众号
广告报价|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免责声明|风情同城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admin@discuz.vip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蜀ICP备19006310号

在本版发帖
关注公众号
QQ客服返回顶部